关于开展基桩动测能力验证的通知(粤建监站函〔2011〕39号)

关于开展基桩动测能力验证的通知(粤建监站函〔2011〕39号)

粤建监站函〔2011〕39号

各基桩质量检测单位:

  为加强基桩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提高检测单位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我站将组织一次基桩动测现场能力验证,并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现就这次能力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凡取得广东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基桩高、低应变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必须参加本次动测能力验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没有取得广东省住建厅基桩高、低应变检测资质的单位不参加本次动测能力验证。

  二、能力验证项目

  低应变法、高应变法。

  三、 能力验证时间安排及地点

  高、低应变法能力验证时间定为201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测试要求

  1、低应变法:每个检测单位派出2人组成检测组,代表本单位测试三根预制混凝土方桩(模型桩),检测时间为20分钟,现场检测操作完成后半个小时内提交试验结果表以及实测曲线。

  2、高应变法:各检测单位分成四组,每组16个单位,每个单位派2-4人(含辅助工)组成检测组,参加现场能力验证。其中现场操作检测人员2人和辅助工1人,检测报告编写人、审核人各1人,编写人、审核人可兼检测人员,但编写人、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测试数量为一根预制混凝土管桩(模型桩),现场检测操作完成后半个小时内提交试验结果表、实测曲线及case波形图与曲线拟合法分析结果图表,case法波形图信息包括传感器以下桩长、波速、FMX、VMX、DMX、RSP、残余变形、时间座标及2L/C对应的时间。

  五、能力验证报告

  各参加能力验证单位在完成现场试验后一个星期内出具正式试验报告(工程项目名称为:基桩动测能力验证第※号桩),并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我站。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1#办公楼109室郑新泽收,邮编510500,电话020-87250830、87255354。

  六、能力验证结果的评审

  由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审,评定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并作为监督检查评判的重要技术依据。

  七、其它

  1、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的派出证明文件、身份证、检测员证及社保证明、 参加能力验证缴款证明,自带检测仪器(包括传感器,低应变手锤)、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A4打印纸张由我站统一提供。

  2、参加低应变法、高应变法能力验证的检测单位请自行前往能力验证现场。

  3、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能力验证比对系统、评审等费用由各参加单位均摊,参加高应变法能力验证每家3000元,参加低应变法能力验证每家1000元。本次能力验证工地现场原则上不统一安排食宿,如需我站协助解决食宿的单位,请预先与我站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汉辉020-87255354

  缴款请汇入: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支行,账号:820308503908091001,收支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附件:1.参加广东省基桩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检测单位名单;

     2. 基桩动测能力验证评判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